等額本金提前還款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則有違約金。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是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借款合同當事人有哪些義務?
貸款人的權利義務:1、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2、貸款人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權。借款人的權利義務:1、提供真實情況;2、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3、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借款能提前還嗎?
可以提前返還借款,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
如果是還晚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借款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之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三、借款利息是否在本金中扣除
貸款人在提供貸款時,不能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貸款利息一般在貸款期限屆滿或合同履行期間分批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在提供貸款時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損害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實際獲得的貸款少于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影響其資金的正常使用,增加借款人的負擔。因此,貸款人在提供貸款時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本金仍提前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實際貸款金額返還貸款并支付相應利息。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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