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應包括:
(1)工程概況;應寫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地點。
(2)承包工程的范圍與內容,應附上工程項目一覽表及其工程量。
(3)開工與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與竣工日期,應采用公元紀年法寫明上述日期。
(4)工程造價(合同價):工程造價,如為招標工程,則應以中標時確定的中標金額為準,如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投資包干時,應以經審批的概算投資中與承包內容相應部分的投資為工程價款;如按施工圖預算包干,則應以經審批的施工固總預算或綜合預算為難。合同條款中,應明確規定承包工程價款。如一時不能計算出工程價款,合同中也應明確規定工程價款的計算原則。
(5)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竣工驗收辦法。
(6)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在履行合同中,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按國家批準的設計任務書設計的施工圖,提供合乎要求的材料和設備,派代表暫駐施工現場監督工程質量。承包單位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對工程質量的保修期及保護條件,應按原國家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1984年頒發的《建筑工程修保辦法(試行)》執行。
(7)承包方式,應根據雙方協議寫明采用下列幾種承包方式中的哪一種,按招標工程總費用包干;按建筑面積與平方米造價包干;按施工圖預算造價加系數包干;按施工圖預算或工程概算加簽證結算。
(8)設計文件及概算、預算與技術資料提供日期設計文件及概算。
(9)物資供應方式。
(10)施工準備工作分工,當工程準備工作較復雜時,應另外簽訂一份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11)工程變更及其經濟責任。
(12)施工及技術資料的供應。
(13)加工定貨有關規定。
(14)工程驗收,應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和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15)合理化建議的處理。
(16)停工及窩工的處理。
(17)臨時設施工程。
(18)保險應注明保險項目,國內保險一般為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保險費用應列入項目的投資概算中。
(19)違約責任
(20)獎勵規定在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訂立獎勵條款,能促使當事人既快又好地履行合同。
(2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22)合同份效、存留部分與生效方式。
(23)合同公證單位。
(24)簽約時間、地點、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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