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職工需要注意:
1、提前準備,在勞動合同訂立前七天,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合同文本;
2、把握內容,從全面保護個人利益出發,應盡量了解相關法律的內容;
3、重點了解,在把握合同條款的基礎上,還應該清楚了解事關自身利益的兩部分內容。
《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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