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變更登記的日期:(一)公司變更名稱的,必須在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二)公司變更住所的,必須在遷入新住所前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三)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必須在自變更決議或才決定作出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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