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有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一般被判數額達到了2000元的,就會當做刑事案件立案。
不過要注意,即使沒有達到這個數額標準,但也有可能按照一般違法案件來立案處理。只不過說,此時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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