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請獨立戶口本,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申請獨立戶口本的條件:非獨生子女家庭;離婚解除夫妻關系的;進行財產分割。
一、民法典離婚后可以原址分戶嗎
離婚后,是可以在原址分戶的。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可以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因此在夫妻雙方離婚后,是可以在原址進行分戶的,其中的一方直接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戶口登記機關在受理申請后,按照情況進行分戶。
二、夫妻需要重新立戶口本嗎
夫妻不需要重新立戶口本。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三、什么情況下可以一個人單獨一本戶口本
一個人可以單獨有一個戶口本的條件或情況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二)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三)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四)夫妻雙方離婚,夫或妻一方可單獨立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另外,分戶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二)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并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三)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四)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