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一直不來交物業費怎么樣處理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3:38:29
業主一直不來交物業費怎么樣處理
樓上業主責任不可逃避,具體到樓上漏水所產生的責任,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也只能通過訴訟解決。物業公司沒有責任。理由是,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存在的只是物業服務合同關系,如果涉及到維修責任,也僅涉及公共物業、設施的維修責任,至于業主專有部分,除非與業主之間另有約定,否則,物業公司不擔責。這個問題在法律規定上涉及的是相鄰權及物權保護。(一)《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二)《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導讀樓上業主責任不可逃避,具體到樓上漏水所產生的責任,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也只能通過訴訟解決。物業公司沒有責任。理由是,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存在的只是物業服務合同關系,如果涉及到維修責任,也僅涉及公共物業、設施的維修責任,至于業主專有部分,除非與業主之間另有約定,否則,物業公司不擔責。這個問題在法律規定上涉及的是相鄰權及物權保護。(一)《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二)《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樓上業主責任不可逃避,具體到樓上漏水所產生的責任,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也只能通過訴訟解決。物業公司沒有責任。理由是,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存在的只是物業服務合同關系,如果涉及到維修責任,也僅涉及公共物業、設施的維修責任,至于業主專有部分,除非與業主之間另有約定,否則,物業公司不擔責。這個問題在法律規定上涉及的是相鄰權及物權保護。(一)《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二)《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三十五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第三十六條規定,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第三十七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第三十二條規定,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拓展資料: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區劃內共有建筑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筑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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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一直不來交物業費怎么樣處理
樓上業主責任不可逃避,具體到樓上漏水所產生的責任,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也只能通過訴訟解決。物業公司沒有責任。理由是,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存在的只是物業服務合同關系,如果涉及到維修責任,也僅涉及公共物業、設施的維修責任,至于業主專有部分,除非與業主之間另有約定,否則,物業公司不擔責。這個問題在法律規定上涉及的是相鄰權及物權保護。(一)《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二)《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