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可以催繳。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內,仍然不交物業費,此時物業可以將其起訴到人民法院。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小區業主失竊物業公司要擔責嗎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第35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該法條中明確物業公司與小區間的權利義務取決于雙方物業合同約定,也就是說,如果物業公司依約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義務,特別是依約履行小區的安保義務,而出現小區業主財產被盜,物業公司一般無需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如物業公司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安保條款的約定,導致業主財產被盜,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業主不交物業費怎么辦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業主不交物業費該怎么辦
業主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一定標準的服務,業主應當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行為,不僅違反了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也是對按時繳費的其他業主的利益的侵害,是對業主共同利益的侵犯。所以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小區業主違建物業有責任嗎
小區業主違建物業有責任。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物業與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的規定,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業主在小區內丟車物業要不要賠償
物業不一定有責任賠償業主在小區內丟失的車輛。如果是由于物業未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履行保障小區安全的義務導致業主車輛丟失的,則物業需要賠償業主;如果物業已經履行了物業合同規定的義務,盡到了保障小區安全的職責的,則業主丟車的,物業不需要賠償。 該內容由 崔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