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登記制度 法律問題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3:42:13
企業法人登記制度 法律問題
法律分析。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地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在西方某些國家,企業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法律依據。,《中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外商投資企業另列): (一) 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二) 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三) 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核算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他組織;(四) 有必要的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五) 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于8人;(六) 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下同)。
導讀法律分析。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地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在西方某些國家,企業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法律依據。,《中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外商投資企業另列): (一) 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二) 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三) 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核算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他組織;(四) 有必要的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五) 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于8人;(六) 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下同)。
法律分析:
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地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在西方某些國家,企業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
《中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外商投資企業另列): (一) 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 (二) 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 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核算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他組織; (四) 有必要的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五) 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于8人; (六) 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金平衡表或者資產負責表; (七) 有符合規定數額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注冊資金,其中生產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批發業務為主的商業性公司注冊資金不得少于50萬元,以零售業務為主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0萬元,咨詢服務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萬元,其他企業法人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萬元,國家對企業注冊資金數額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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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登記制度 法律問題
法律分析。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地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在西方某些國家,企業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法律依據。,《中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外商投資企業另列): (一) 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二) 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三) 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核算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他組織;(四) 有必要的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五) 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于8人;(六) 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