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實際情況判定。
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羈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間或者逮捕期間的時間,在判刑之后也是會計算在刑期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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