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正式登記,辦稅服務廳受理注冊登記時需要納稅人提供的資料:
1.納稅人本人上門辦理注冊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完整的《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基礎信息登記表》或《外籍人員、港澳臺同胞和華僑基礎信息登記表》(該申報表可在“網稅2006”的表單下載處下載,也可到辦稅服務廳領取),如果是網稅預登記的為通過“網稅2006”打印的相應信息登記表并簽章;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護照、回鄉證、軍人身份證等,下同)及復印件;
(3)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同胞和華僑,下同)還需附送以下相關資料:
①非獨立個人勞務應提供境內單位任職證明,境內工資證明、境外工資證明等與征稅有直接關系的必要的收入證明材料;
②獨立個人勞務應提供簽訂的勞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稅款需要委托銀行劃繳的,需要由納稅人本人與主管地稅機關簽訂委托扣款協議,并與銀行簽訂委托扣款授權書;
(5)主管地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2.納稅人委托中介機構或所在工作單位(扣繳義務人)上門辦理注冊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完整的《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基礎信息登記表》或《外籍人員、港澳臺同胞和華僑基礎信息登記表》(該申報表可在“網稅2006”的表單下載處下載,也可到辦稅服務廳領取),如果是網稅預登記的為通過“網稅2006”打印的相應信息登記表并由納稅人和受托人簽章;
(2)納稅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3)委托納稅申報協議書;
(4)外籍人員還需附送以下相關資料:
①非獨立個人勞務應提供境內單位任職證明,境內工資證明、境外工資證明等與征稅有直接關系的必要的收入證明材料;
②獨立個人勞務應提供簽訂的勞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稅款需要委托銀行劃繳的,需要由納稅人本人與主管地稅機關簽訂委托扣款協議,并與銀行簽訂委托扣款授權書;
(6)主管地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3.納稅人委托其他自然人上門辦理注冊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完整的《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基礎信息登記表》或《外籍人員、港澳臺同胞和華僑基礎信息登記表》(該申報表可在“網稅2006”的表單下載處下載,也可到辦稅服務廳領取),如果是網稅預登記的為通過“網稅2006”打印的相應信息登記表并由納稅人和受托人簽章;
(2)納稅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納稅申報協議書;
(4)外籍人員還需附送以下相關資料:
①非獨立個人勞務應提供境內單位任職證明,境內工資證明、境外工資證明等與征稅有直接關系的必要的收入證明材料;
②獨立個人勞務應提供簽訂的勞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稅款需要委托銀行劃繳的,需要由納稅人本人與主管地稅機關簽訂的委托扣款協議,并與銀行簽訂委托扣款授權書;
(6)主管地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4.納稅人選擇郵寄申報方式的,按現行郵寄申報申請程序辦理;選擇網上申報方式的,由系統根據納稅人身份證件號碼自動產生一個網上申報注冊碼,提供納稅人辦理網上納稅申報時使用。
5.納稅注冊登記手續可與上門納稅申報一并辦理,相關資料不必重復提供。納稅人辦理注冊登記后,后續年度不需重復辦理,但允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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