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專題視頻專題問答1問答10問答100問答1000問答2000關鍵字專題1關鍵字專題50關鍵字專題500關鍵字專題1500TAG最新視頻文章推薦1 推薦3 推薦5 推薦7 推薦9 推薦11 推薦13 推薦15 推薦17 推薦19 推薦21 推薦23 推薦25 推薦27 推薦29 推薦31 推薦33 推薦35 推薦37視頻文章20視頻文章30視頻文章40視頻文章50視頻文章60 視頻文章70視頻文章80視頻文章90視頻文章100視頻文章120視頻文章140 視頻2關鍵字專題關鍵字專題tag2tag3文章專題文章專題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專題3
問答文章1 問答文章501 問答文章1001 問答文章1501 問答文章2001 問答文章2501 問答文章3001 問答文章3501 問答文章4001 問答文章4501 問答文章5001 問答文章5501 問答文章6001 問答文章6501 問答文章7001 問答文章7501 問答文章8001 問答文章8501 問答文章9001 問答文章9501
當前位置: 首頁 - 正文

勞動合同中的約定違約責任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6:25:26
文檔

勞動合同中的約定違約責任怎么辦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約定如下:(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一、什么是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推薦度:
導讀法律分析: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約定如下:(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一、什么是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約定如下: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一、什么是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二、企業只能在哪些情況下與勞動者達成協議

企業只能在下列情況下與勞動者達成協議:

1、合同約定的專項技術培訓和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約定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試用期離職不能扣除違約金。

三、勞動合同主動辭職違約金

新勞動法中規定,只有以下兩種情況,勞動者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余情況外的約定都不符合法律規定。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主動辭職一般不需要付違約金,不過如果是在試用期或是在合同內,公司對你做出相應的專項培訓,那么你就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一般來說,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用人單位提供培訓的費用。但如果是在合同內相應的培訓沒有來得及進行的話,那么產生的費用則不應該由勞動者承擔。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于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保密條款或是簽訂保密條例的勞動者來說,在約定解除或是在終止勞動合同之后,在限制期內應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反之勞動者如若違反保密條例中的內容,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用人單位可向勞動者追究責任,要求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檔

勞動合同中的約定違約責任怎么辦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約定如下:(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一、什么是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推薦度:
  • 熱門焦點

最新推薦

猜你喜歡

熱門推薦

專題
Top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精品…-国产精品可乐视频最新-亚洲欧美重口味在线-欧美va免费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