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有糾紛,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違約的,可以退定金。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一、什么情形下定金可退
出現不可抗力導致合同解除的,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一款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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