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從開庭到宣判要多久?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6:37:32
民事訴訟從開庭到宣判要多久?
民事訴訟開庭到宣判的時間如下:1、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導讀民事訴訟開庭到宣判的時間如下:1、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開庭到宣判的時間如下:
1、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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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從開庭到宣判要多久?
民事訴訟開庭到宣判的時間如下:1、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