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視具體情而定。 2、如果治安處罰過程中安機關人員不嚴格執法或者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被處罰人員提出異議的,會交給法制科,法制科承擔以下職責: (1)公安機關內部執法檢查監督,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2)提請批準逮捕、移送起訴、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審核。
《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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