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銀行貸款故意不還屬于騙貸行為,無法償還解決方法和后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銀行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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