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發送《錄用通知書》 2、確認新員工報到日期,通知新員工在報到之前來公司明確報到需注意事項:所需資料、體檢以及其他須知; 3、通知人事助理新員工報到日期,人事助理準備好新員工入職手續辦理所需表單并負責依據《新員工入職通知單》內容落實各項工作: 用人部門負責安排辦公位,申領電腦、電話;行政辦負責發放辦公用品;信息組負責開通郵箱、帳號、調試電腦設備等。 1、填寫《員工履歷表》。 2、發放向新員工介紹公司情況及管理制度的《制度匯編》,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了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5、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6、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總經理。 7、將新員工的情況通過E-mail和公司內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員工通訊錄。 9、簽訂《 勞動合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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