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運行時引起或所發生的死人、傷人或物件損失的事故。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中有各類汽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等,是用發動機或電動馬達驅動的車輛。非機動車中有畜力車和自行車等。
一、機動車和電動車碰撞有人員受傷應該怎么處理
1、首先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然后立即報警。報警后等待交警勘查現場,交警勘查現場后可以把車輛移至路邊,防止堵塞交通。一般情況下,交警會在10個工作日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
2、報保險公司,有人員受傷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
二、機動車和電動車碰撞有人員受傷應該怎么賠償
小車撞到電動車人受傷了首先要劃分責任,如果電動車車主沒有過錯的,則由機動車車主承擔責任,要賠償電動車車主誤工費、醫療費、護理費等人身損害賠償;如果是電動車過錯導致車禍的,則適當減輕機動車車主的責任。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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