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能理賠,需根據受害人持續治療、損失增加等情況確定損失數額,再計算訴訟時效。理賠需要提交申請書、身份證明、保險合同、事故責任認定書等材料。保險公司應在5日內核定保險責任,并在10日內賠償保險金。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能理賠,若是受害人一直在治療當中,損失也在持續不斷地發生和增加,要根據權利被侵害后的治療、休息、護理以及是否構成殘疾等情況才能確定損失的具體數額,確定之后,才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理賠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理賠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保險合同、保險單據;
4、行駛證、駕駛證;
5、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6、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等其它材料。
相關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三年后的理賠申請是否有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后,通常有一定的時限來申請理賠。在一般情況下,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后已經過了三年,理賠申請可能會面臨一定的困難。然而,這并不意味著完全沒有可能獲得理賠。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交通事故后受傷者長期處于醫療治療狀態,或者因為其他正當理由導致無法及時提起理賠申請的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考慮接受這樣的申請。因此,雖然三年后的理賠申請可能會面臨較高的難度,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個案來進行判斷。建議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更準確的法律意見。
結語
交通事故理賠并非三年后就無法申請,特殊情況下仍有可能獲得理賠。受害人持續治療和損失增加時,需根據多項因素確定具體損失數額,再計算訴訟時效。理賠所需材料包括申請書、身份證明、保險合同、事故責任認定書等。保險公司應在5日內核定責任并通知被保險人,10日內賠償保險金。盡管三年后理賠申請可能困難,但根據個案和特殊情況,法院可能會考慮接受申請。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法律意見。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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