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標的物質量標準確定方式:
買賣合同標的物質量標準按照以下順序分別確定:約定標準→質量說明標準→協議補充標準→推定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合同目的標準。
(一)約定標準:買賣合同對標的物質量有約定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
(二)質量說明標準:買賣合同的出賣人與買受人沒有對標的物約定質量要求,但是出賣人提供了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并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A、出賣人提供了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目的是為了訂立買賣合同;
B、買受人基于出賣人所作的質量說明才與出賣人訂立了合同;
C、出賣人所作的說明必須是對標的物質量的說明,而非對標的物價值發表主觀見解和評價。
(三)協議補充標準: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四)推定標準: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且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且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
(六)通常標準、合同目的標準: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且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一、如何制定合同條款
合同條款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對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范,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合同書是規范各方當事人如何進行交易,如何控制交易,分配和防范風險,保障權利和解決爭議的綱領性文件。
任何可能的細致都是必要的。
當然,任何一份合同都不可能是盡善盡美的。應該做到的是——多想些問題,想到的都要進行規范。
如何來制定合同條款
我們在訂立合同時,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來進行:
(一)首先要確定交易或合作的主要內容。
(二)以時間發展為線索,確定雙方交易或合作的過程。
(三)分析本單位和對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核心利益。
(四)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與規范方法。
(五)制作合同條款提綱。
(六)制作正式合同文本。
二、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法律規定是什么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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