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出去的彩禮錢能否要回 法律問題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43:27
給出去的彩禮錢能否要回 法律問題
法律分析。給出去的彩禮錢,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能要回。法律依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導讀法律分析。給出去的彩禮錢,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能要回。法律依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分析:
給出去的彩禮錢,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能要回。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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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出去的彩禮錢能否要回 法律問題
法律分析。給出去的彩禮錢,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能要回。法律依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