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發出時間應該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單上簽字,不能直接送達的,郵寄或者掛號送達,保留郵寄或者掛號的證明材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p>根據《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第二項,“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p>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和解聘通知書什么區別
終止勞動合同是指企業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終止,也就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勞動關系的終結,彼此之間原有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不復存在;解聘是指聘任雙方解除聘約的行為。
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再次,權利專屬不同。最后,發生條件不同。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14號
)第十六條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p>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嗎?
代通知金適用的情形為用人單位對無過失的員工在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才支付代通知金。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嗎
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提前通知的。但是如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一方有過錯的,可以不必提前通知。
通知時間續簽勞動合同是多久
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時間最晚不得超過合同期滿后的一個月。
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時間是多久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最遲在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通知續簽。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該內容由 曲興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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