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
1、按照規定收取招標代理費。
2、按規定或者招標項目本身要求,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3、按規定時間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應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4、按規定拒收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
5、可以代替招標人主持開標。
一、招標公告的公示期
1.指定媒體自收到招標人提交的招標公告文本起7日內應在該媒體刊登招標公告。
2.公告發布至投標人報名、資格預審、直至招標文件發售的截止一般應留有較為合理的時間讓投標人做準備,此環節考證后雖無硬性規定,但實際操作中合理時間應不少于7個工作日,否則有暗箱操控之嫌。
3.自招標文件發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應不少于20日。投標截止時亦即開標之時。
4.中小型項目的開標至評標委員會評標結束提交評標報告并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時間一般項目當天就可結束,但評標和定標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并確定中標人。
5.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建設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主管部門自收到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有違法行為,招標人則可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了。這既是公示時間結束。
6.中標通知書發出30日內,招投標雙方應訂立書面合同。
7.訂立合同7日內,應送主管部門備案。
二、投標文件如何送達
1、投標文件的提交截止時間。招標文件中通常會明確規定投標文件提交的時間,投標文件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送達。
2、投標文件的送達方式。投標人遞送投標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達,即投標人派授權代表直接將投標文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送達,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送達。郵寄方式送達應以招標人實際收到時間為準,而不是以“郵戳為準”。
3、投標文件的送達地點。投標人應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地址送達,特別是采用郵寄送達方式。投標人因為遞交地點發生錯誤而逾期送達投標文件的,將被招標人拒絕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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