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改名字,不管戶口在哪都可以申請改名字。但前提是符合規定。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其監護人經協商一致可以申報名字變更登記;已滿18周歲的,本人可以根據意愿申報名字變更登記。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征得本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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