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有效預防和化解群體性勞資糾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9:22:57
怎樣有效預防和化解群體性勞資糾紛
法律分析:預防群體性勞資糾紛,企業應當主動的對可能發生職工勞動糾紛的事項進行全面排查,按時足額發放職工的工資;當發生群體性勞資糾紛時,應當全面的了解糾紛的起因經過,判斷職工的請求是否合理,然后制作合理的處理方案,公司內部應當成立專門部門負責方案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導讀法律分析:預防群體性勞資糾紛,企業應當主動的對可能發生職工勞動糾紛的事項進行全面排查,按時足額發放職工的工資;當發生群體性勞資糾紛時,應當全面的了解糾紛的起因經過,判斷職工的請求是否合理,然后制作合理的處理方案,公司內部應當成立專門部門負責方案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預防群體性勞資糾紛,企業應當主動的對可能發生職工勞動糾紛的事項進行全面排查,按時足額發放職工的工資;當發生群體性勞資糾紛時,應當全面的了解糾紛的起因經過,判斷職工的請求是否合理,然后制作合理的處理方案,公司內部應當成立專門部門負責方案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怎樣有效預防和化解群體性勞資糾紛
法律分析:預防群體性勞資糾紛,企業應當主動的對可能發生職工勞動糾紛的事項進行全面排查,按時足額發放職工的工資;當發生群體性勞資糾紛時,應當全面的了解糾紛的起因經過,判斷職工的請求是否合理,然后制作合理的處理方案,公司內部應當成立專門部門負責方案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