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委托人指的是法人。也就是公司將權利委托給個人,一般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而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被委托人。因此授權委托人必須對公司負責,在公司授權的范圍內依法行使職權。
一、授權委托人和被授權人的區別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賣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課書上又可以稱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被委托人。、
二、授權委托人是誰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法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表。法定代表可以授權人辦理相關業務,處理相關事務。因此,委托別人辦事,需要授權委托書即可。法人代表是 法定代表人的 授權代表,如果再委托別人的話,需要考慮授權中是否有明確約定再授權。 一般是不可以的,除非有約定或者緊急情況。授權委托人可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指授權委托他人代理某項事務的人,亦即委托人,相對方為受委托人或代理人。委托合同自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時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當事人實際履行行為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為諾成合同。委托合同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種形式,由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委托合同無論是否有償,均為雙務合同。在無償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雖沒有支付報酬的義務,但其仍負有其他義務,如支付費用、接受委托事務的結果、賠償損失等,這些義務與受托人的義務是相對應的。因此,無償的委托合同也是雙務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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