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情形有: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2、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一、要怎樣才能認定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銷合同。
一、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有效合同應當具備以下三個實質要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二、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約賦予其法律效力。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2)雙方以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
(4)惡意串通的合同無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包括限制行為能力人締結的合同和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締結的合同。
四、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與否,取決于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合同。
可撤銷合同是一種相對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
可撤銷合同的情形如下:
(1)基于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一方或第三人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3)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時顯失公平的。
二、哪些借款合同認定為無效
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分別有以下幾種: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借款合同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借款合同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借款合同無效;行為人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借款合同無效;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賃合同按季度支付租金可以嗎?
房屋租賃合同按季度支付租金是可以的,租賃合同的內容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在協商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會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出現:
1、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p>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p>3、惡意串通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p>【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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