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為無效與合同無效的區別:
1、民事行為無效指已經成立的民事行為,嚴重欠缺民事行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絕對、確定、當然、永久地不按照行為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意思表示發生預期效力;
2、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當然不發生效力。
一、合同狀態有哪些?
1、有效合同。是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對'民事法律行為'所規定的條件來看,主要應具有以下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2、無效合同。是相對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確認無效。其存在以下三個特征或要件:不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補救;對當事人自始不應發生法律效力;由國家予以取締。
3、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發生效力與否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
4、可撤銷的合同??沙蜂N合同,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是出于重大誤解從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規定可予以撤銷的合同。
二、合同具備哪些要件才能生效
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要件:(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民法典的撤銷權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的撤銷權規定是:合同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已成立的合同的權利。在行使撤銷權前,合同對當事人仍有效力;在行使撤銷權后,合同無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時,自始不發生效力。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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