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專題視頻專題問答1問答10問答100問答1000問答2000關鍵字專題1關鍵字專題50關鍵字專題500關鍵字專題1500TAG最新視頻文章推薦1 推薦3 推薦5 推薦7 推薦9 推薦11 推薦13 推薦15 推薦17 推薦19 推薦21 推薦23 推薦25 推薦27 推薦29 推薦31 推薦33 推薦35 推薦37視頻文章20視頻文章30視頻文章40視頻文章50視頻文章60 視頻文章70視頻文章80視頻文章90視頻文章100視頻文章120視頻文章140 視頻2關鍵字專題關鍵字專題tag2tag3文章專題文章專題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專題3
問答文章1 問答文章501 問答文章1001 問答文章1501 問答文章2001 問答文章2501 問答文章3001 問答文章3501 問答文章4001 問答文章4501 問答文章5001 問答文章5501 問答文章6001 問答文章6501 問答文章7001 問答文章7501 問答文章8001 問答文章8501 問答文章9001 問答文章9501
當前位置: 首頁 - 正文

如何防范并購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9:27:49
文檔

如何防范并購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一)交易前的審慎調查:對目標企業的概況、經營業務、股權結構、企業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債權、債務,涉及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關方面,因不同的收購方式而有所不同側重。(二)交易方式選擇:股權并購、債權并購、資產并購、合并、分離。(三)交易標的的合法性及風險性審查。(1)審查并要求轉讓方保證對其轉讓的股權或者資產具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已經履行所有必要法定程序、獲得相關授權或者批準。(2)如收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必須經得該公司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收購國有產權必須經過法定評估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等。
推薦度:
導讀(一)交易前的審慎調查:對目標企業的概況、經營業務、股權結構、企業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債權、債務,涉及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關方面,因不同的收購方式而有所不同側重。(二)交易方式選擇:股權并購、債權并購、資產并購、合并、分離。(三)交易標的的合法性及風險性審查。(1)審查并要求轉讓方保證對其轉讓的股權或者資產具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已經履行所有必要法定程序、獲得相關授權或者批準。(2)如收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必須經得該公司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收購國有產權必須經過法定評估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等。

(一)交易前的審慎調查:對目標企業的概況、經營業務、股權結構、企業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債權、債務,涉及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關方面,因不同的收購方式而有所不同側重。

(二)交易方式選擇:股權并購、債權并購、資產并購、合并、分離

(三)交易標的的合法性及風險性審查

(1)審查并要求轉讓方保證對其轉讓的股權或者資產具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已經履行所有必要法定程序、獲得相關授權或者批準。

(2)如收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必須經得該公司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收購國有產權必須經過法定評估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等。

(3)審查并要求轉讓方保證股權或者資產沒有附帶任何的抵押、質押擔?;蛘邇炏葯?、信托、租賃負擔等,保證受讓方不會被任何第三方主張權利。相關資產在數量、質量、性能、安全、知識產權甚至環保等方面均符合約定要求,不存在隱瞞任何不利于收購方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情形。

(4)若涉及收購殼資源公司或核心資產、技術,則應當注重在有關資質(如收購經營業務須國家批準的特種經營企業)、政府批準文件及其合法性和延續性。

(四)債務風險防范

企業并購目的一般是要達到對某一企業的控制或者獲得收購資產的使用價值。若在并購交易中因為轉讓方隱瞞或者遺漏債務,將使收購方利益受損。對于該等風險的防范措施:

1、在股權并購中,由于企業對外主體資格不因內部股東變動而改變,相關債務仍由企業自身承擔。除在收購前審慎調查目標企業真實負債情況外,還可在并購協議中要求轉讓方作出明確的債務披露,除列明債務外(包括任何的欠款、債務、擔保、罰款、責任等),均由轉讓方承諾負責清償和解決,保證受讓方不會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則,轉讓方將承擔嚴重的違約責任。這種約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遏制轉讓方隱瞞或者遺漏債務的作用。但這種約定目前從法律上不能對抗第三人。

2、在資產并購中,交易標的為資產,需要保障所收購資產沒有附帶任何的債務、擔保等權利負擔(如不存在已經設置抵押情形;房地向出賣人追償。如債權人在公告期內未申報過該債權,則買受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債權人另行起訴出賣人。該條對收購方具有債務風險隔離的作用,雖然增加程序的繁瑣性,但要求出賣人履行公告通知申報債權的程序,是國企改制收購中不可缺少的債務風險防范機制。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檔

如何防范并購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一)交易前的審慎調查:對目標企業的概況、經營業務、股權結構、企業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債權、債務,涉及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關方面,因不同的收購方式而有所不同側重。(二)交易方式選擇:股權并購、債權并購、資產并購、合并、分離。(三)交易標的的合法性及風險性審查。(1)審查并要求轉讓方保證對其轉讓的股權或者資產具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已經履行所有必要法定程序、獲得相關授權或者批準。(2)如收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必須經得該公司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收購國有產權必須經過法定評估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等。
推薦度:
  • 熱門焦點

最新推薦

猜你喜歡

熱門推薦

專題
Top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精品…-国产精品可乐视频最新-亚洲欧美重口味在线-欧美va免费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