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土地流轉 有什么好處?農村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的實現,有利于在農民資金融通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對于金融機構來說,意味著債權的保障程度得到提高,市場空間得以拓展. 目前,正在建設中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仍存不足.首先是總量不足,金融工具單一,農業保險面窄量小.其次是從制度性缺陷看,準入過嚴.參照現代商業銀行監管模式,監管要求偏高.還有就是,當前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對商業性金融機構支農沒有系統規定;農業保險缺乏規范.最后就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夠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八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等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十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或者土地經營權流轉的,該互換、轉讓或者流轉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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