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股東可以用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相關的稅費包括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主要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土地使用稅由擁有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繳納,不包括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單位和個人。共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共同納稅。
法律分析
在我國,股東可以用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相關的稅費包括土地使用稅。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主要可以作為公司出資的土地是指通過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
一、哪一方承擔出租土地使用權交稅義務繳稅?
由出租方承擔出租土地使用權交稅義務,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二、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類型為
土地使用稅納稅人類型:
(1)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繳納。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繳納。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共同納稅。
拓展延伸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人租賃土地要交什么稅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人出租土地權交的稅有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和城建稅等稅費。土地使用稅應由實際使用土地的一方繳納,所以租賃土地應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結語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類型包括擁有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土地使用權共有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繳納,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也可以繳納。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共同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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