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業費的情況下,我們一般會比較擔心是否被起訴、是否需要繳納違約金,或者說滯納金,這個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的。欠繳物業費有沒有滯納金,這主要取決于業主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嚴格來說,這里的滯納金本質上其實是違約金,因為欠繳物業費違反了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關于滯納金的條款,按合同約定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物業管理單位不得擅自收取。因此,拖欠物業費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滯納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需看物業管理合同的具體約定,一般是約定為千分之三。所以建議各位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如有拖欠請盡快補交。
業主延期繳納物業費物業收取滯納金合法。目前我國物業管理條例尚未明確規定物業是否有權收取滯納金,具體需要根據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條款判定。在現有的司法判例中,部分法院支持物管按合同約定收取滯納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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