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傷應該先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如果公務員受傷被認定是工傷,在領取由勞動部門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之后,醫藥費將由所在單位全部墊付。在停工留薪即工傷治療和康復期間職工的工資會按照原來的待遇進行發放。停工留薪期間如果有需要護理的則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照當地的標準予以發放。
一、工傷認定好以后, 下一步我該怎么辦
1、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2、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3、若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義務,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申請。
二、有工傷保險單位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了
不可以不管。公司除了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之外,還有申請工傷認定職責。公司買了保險之后如果員工發生事故,這個賠償是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共同承擔的。員工的工傷待遇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公務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保險待遇。
第八十四條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公務員不屬于勞動法的管轄范疇,它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但是公務員工傷同樣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公務人員因公受傷后,符合因公受傷條件的,享受公傷待遇,費用由國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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