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訴二審判決不能上訴,當事人可申請再審或者申請檢察院抗訴,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決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需要對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決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需要對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的案件,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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