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辦理流程不盡相同。生育服務單辦理流程如下:第一種是現場登記。夫妻雙方可持雙方戶口本、 身份證 、 結婚證 到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填寫《生育登記信息采集表》后辦理生育登記。第二種是網上登記。進行生育登記后3個工作日后到辦理生育登記的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領取,或者登錄市生育服務系統自行下載打印。 《企業職工 生育保險 試行辦法》第七條 女職工 生育或流產后,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 醫療費 。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二)結婚證; (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有關情況。核查無誤的,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接到情況反饋后即時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情況有誤、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