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國關于社保補繳最多兩個月,在勞動關系中斷期間,一定要記得不要讓社會保險也就是停止下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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