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骨折如果是因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則算工傷;否則因為自己的原因摔傷的不算工傷;或者雖是因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車禍造成骨折的,但不是合理的下班路線也不認定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該內容由 陳亞楠律師 和 點行律詢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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