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還存在爭議,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司法解釋。但是我國法律對一審判決生效很明確,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為上訴期,過15日未上訴的判決就生效。而二審判決作為終審判決,并沒有上訴期,二審判決何時算生效沒有明文規定。
一、拆遷合同上法院起訴多久才能生效
在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兩審終審的審級制度,它是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就宣告終結的制度。法院受理案件后,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隨時可以轉換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經過法定的程序可以延長,如果遇到鑒定、公告等程序相應的時間需要扣減,一審判決作出后,有15天的上訴期,上訴期滿后,判決生效。一般法庭判決書下來以后多長時間生效可分兩種情況:第一種,一審判決書,如果雙方都沒有上訴,上訴期滿后就生效,上訴期的時間是15天,從簽收次日起算。各方的上訴期按各方的簽收日期計算,因此各方的生效時間可能會不一樣。第二種情況,二審判決書則是簽收即生效。各方的簽收時間不一樣,以最后簽收一方的簽收日期為準。
二、收到判決書后多久生效
收到判決書什么時候生效,根據案件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一)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內(十五日是上訴期)如不上訴,判決書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二)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0日(十日是上訴期)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三)行政判決書:一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如不上訴(十五日是上訴期),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綜上所述:無論是什么樣的判決書,其在生效之前都會給當事人一個上訴的期限的,若當事人在規定的上訴期沒有上訴,判決的法律文書就自動生效,所以當事人若是有上訴事由的,應當在上訴期內及時提出上訴,避免因錯過上訴時間而后悔。而對于二審的判決書是采用送達主義生效的原則。
三、如果生效了法院判決書多長時間才失效
一審判決以后,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后就生效。根據判決書會說明被告的給付時間的,一般表述為:判決生效之日起或判決生效*日之內支付多少錢。即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判決書說明給付日期,判決生效。屆時被告不履行支付義務的,即憑判決書;判決生效文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到該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為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憑一審和二審判決書,以及強制執行申請書到一審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為二審判決之日起兩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再審理由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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