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發工資還能領生育津貼嗎
1.一般不能同時享受。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職場媽媽領取的生育津貼,一般是由生育保險基金給予,但并不是直接發放給個人,而是先打給單位,再由單位發放給職工。一般來說,單位發放了生育津貼就不再單獨發產假工資,也就是說生育津貼相當于產假工資,但二者的本質是不同的,生育津貼是社保機構給予女職工的生活補助,產假工資則是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工資,用來補充生育津貼的差額。
2.雖然領取了生育津貼,就不再發放產假工資,但這有一個前提條件,即只有女職工領取到與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樣的標準,用人單位才免于支付產假工資,若低于平均工資,則用人單位需要補足差額。若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生育保險,則要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職工的產假工資并報銷生育醫療費用。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單位工資和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職工在按規定領取生育津貼期間,企業不再發放產假工資;超過生育津貼發放時間的產假,產假工資由企業按有關規定發放。職工如果沒有達到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仍由企業發放產假工資。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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