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宣布破產辦理方法如下:
1、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
2、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一、破產清算要多長時間?
破產清算時間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一般情況下破產清算的時間都比較長。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二、法院在什么時間裁定宣告破產
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產規定的,法院會裁定企業破產,并且進行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條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
第十三條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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