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主要規定內容為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法律依據:《關于2021年調整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 2021年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的范圍是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
第二條 調整辦法為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第三條 在按本通知規定增加養老金的基礎上,相應將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1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200元。
第四條 按本通知規定增加基礎養老金所需費用由市財政(含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區財政按照各50%的比例分擔。
五、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本通知實施之日前已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其基礎養老金按本通知第三條規定同步調整。本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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