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最新量刑標準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一般數額在1萬以上,部分地方標準為5千以上,就應立案。
一、非法侵占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侵占罪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二、侵占罪構成要件怎么認定
侵占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
三、撿到錢包不還犯法嗎
可能會構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侵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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