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煤氣需要辦什么手續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58:44
賣煤氣需要辦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賣煤氣需要辦燃氣經營許可證。法律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從事瓶裝燃氣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向設區的市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由其依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核發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一)有穩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二)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貯存、充裝、供應設施,并取得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氣瓶充裝許可證。(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管理、技術人員。(四)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五)有相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經營管理制度。(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導讀法律分析:賣煤氣需要辦燃氣經營許可證。法律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從事瓶裝燃氣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向設區的市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由其依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核發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一)有穩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二)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貯存、充裝、供應設施,并取得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氣瓶充裝許可證。(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管理、技術人員。(四)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五)有相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經營管理制度。(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分析:賣煤氣需要辦燃氣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從事瓶裝燃氣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向設區的市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由其依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核發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
(一)有穩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
(二)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貯存、充裝、供應設施,并取得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氣瓶充裝許可證;
(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管理、技術人員;
(四)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
(五)有相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經營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符合瓶裝燃氣供應站點規劃,具備前款第(三)、(四)、(五)、(六)項條件,并向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由其依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核發瓶裝燃氣供應許可證。設立燃氣汽車加氣站,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的儲存、充裝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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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煤氣需要辦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賣煤氣需要辦燃氣經營許可證。法律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從事瓶裝燃氣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向設區的市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由其依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核發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一)有穩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二)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貯存、充裝、供應設施,并取得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氣瓶充裝許可證。(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管理、技術人員。(四)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五)有相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經營管理制度。(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