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持外地出生證明,可以在本地上戶口。
即使是在外地出生,只要有合法的出生醫學證明,攜帶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到父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隨父落戶就可以。
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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