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后發回去的案件算一審還是二審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56:34
重審后發回去的案件算一審還是二審
發回重審算一審。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發回重審的案件適用第一審程序,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第一百七十條第三、四項。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導讀發回重審算一審。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發回重審的案件適用第一審程序,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第一百七十條第三、四項。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發回重審算一審。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發回重審的案件適用第一審程序,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第一百七十條第三、四項
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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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審后發回去的案件算一審還是二審
發回重審算一審。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發回重審的案件適用第一審程序,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第一百七十條第三、四項。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