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股東能進行股權轉讓。公司自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時終止,因此公司在破產清算期間繼續存續,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但應當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一、私下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沒登記有效嗎
私下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沒登記有效的。但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也可以與第三人協議轉讓股權,且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國有資產股權轉讓程序是什么
股權轉讓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內部轉讓,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權。另一種是外部轉讓,股東把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轉讓給一個原本不是該公司股東的人。內部轉讓只需要轉讓雙方同意即可;外部轉讓則需要其他半數以上股東同意才行,而且其他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需要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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