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證明應在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服務站辦理。如市外遷戶人員,應到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機構辦理生育證明。如屬流動人口,則在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因國家政策放寬,育齡婦女第一胎,基本不需到當地計生部門出具計生證明。辦計劃生育證明的條件: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年齡在18周歲至49周歲之間,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查檔證明在哪里開
檔案證明在哪里開,要看是開什么檔案。
1.如果是房產檔案,需帶上你的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去當地的房管局找工作人員,就可以開房產查檔證明了。
2.如果是婚姻檔案證明。這個證明需要你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到你當時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查詢后,登記處出具。但是我國婚姻檔案是從1985年開始的。如果是1985年以前登記結婚的,就找不到檔案。
婚姻證明在哪里開
1、未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公安機關開具戶籍證明,加蓋紅章。
2、離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你的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并蓋上戶籍專用章。
3、結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當地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該內容由 尹利兵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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