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否為婚前財產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一般婚前買的房子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根據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一、哪些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于職工的勞動人事關系、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二、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糾紛怎么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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