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資糾紛可以報警嗎?
勞資糾紛不應該報警。如果勞動單位有違反勞動法的行為,應當找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實習生的工資糾紛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嗎
實習期間勞動爭議不屬仲裁范疇。由于在校大學生沒有畢業,還不屬于勞動法規定的具有就業資格的勞動者,因此用人單位與實習生在實習或打工期間發生的勞動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范疇。只能去法院申請民事訴訟。風險提示:從實習單位的角度出發,實習單位與實習生簽訂一份實習協議也是很重要的,在協議中明確實習報酬的標準、實習紀律的約定、實習生過錯造成單位經濟損失的處理、實習生人身意外保險的約定、學校在實習過程中的職責要求及學校的法律責任等等,有了一份完善的實習協議,可以在發生糾紛時有約可依,更好的處理爭議。
實習生的工資糾紛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嗎
實習期的勞動爭議一般不能申請勞動仲裁。實習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他們之間發生的爭議不屬勞動爭議,不適用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能受理。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多人勞資糾紛如何向勞動仲裁申請
1、申請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該案件。根據《勞動法》的有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當受理。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訴人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訴人的情況;申訴請求和事實根據;委托代理人的資格及代理權限;申斥日期等。2、審查受理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接到仲裁申請書后,應對以下事項進行審查:申訴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是否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該勞動爭議是否屬于本仲裁委員分管轄;申訴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符合要求;申訴時間是否符合申請仲裁的時效規定等。對申訴材料不齊備或有關情況不明確的仲裁申請書,應告知申訴人予補充。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應填寫《立案審批表》,仲裁委員會或其辦事機構負責人應在7日內審批并作出決定。決定立案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內通知申訴人,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訴人,并告知其在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證據。決定不立案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申訴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該內容由 王祖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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