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贈與書的主要內容
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二)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三)贈與的理由;
(四)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五)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六)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辦理公證需提交的手續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二)贈與書;
(三)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四)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
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一)房屋贈與申請表;
(二)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三)房屋戶型平面圖;
(四)房屋贈與公證書;
(五)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六)契稅收據。
四、財產贈與書可以公證嗎
財產贈與書是可以公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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